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內蒙古森工集團,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大興安嶺林業集團: 為積極準備好全麵開展森林經營工作,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全麵加強森林經營工作的意見》(林資發〔2019〕104號)要求,我局決定啟動全國森林經營試點示範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的 針對森林經營工作在政策、技術、規程、模式等方麵存在的問題和挑戰,組織和引導不同所有製形式、不同區域和不同森林類型的單位,開展較大範圍森林經營試點示範,逐步總結符合新時期林業發展要求的森林經營管理新機製和新方法,為全麵推進全國森林經營工作提供經驗。 二、推薦條件和範圍 各地各單位在選擇試點單位時,要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一)有開展森林經營工作的積極性。 (二)以國有森林經營單位為主,同時考慮集體林區林業重點縣和其他有特殊代表性的森林經營單位。 (三)已完成森林經營方案的編製,且在自然條件、森林類型、所有製形式等方麵具有區域代表性。 (四)試點對象以人工林為主。 (五)有固定的、長期的科研或教學單位作科技支撐,並已經在森林經營管理方麵取得一定成效。 (六)重點考慮我局近年來已經開展的森林可持續經營管理試點、全國森林經營樣板基地、森林經營方案實施示範林場、《聯合國森林文書》履約示範單位等。 三、其他相關要求 (一)申報數量 原則上各地各單位推薦的試點單位總數不超過4個。 (二)申報時間 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填報《全國森林經營試點示範單位推薦表》(見附件),推薦的試點單位有詳細資料的,可單獨形成材料,於2020年5月30日前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我局。 聯係人:國家林草局資源司 王雪軍 電 話:010—84238411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東街18號 郵 箱: jyc8407@sina.com 特此通知。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