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

  • 局規財處
  •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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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明細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數據分析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受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領導。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管理工作,單位級別為正廳級。

其主要職能: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資源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地方性相關法規、部門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複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益林區劃界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複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複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及荒漠資源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自治區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負責國家公園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製。組織各類自然保護地評審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製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集體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國家標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林木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自治區應急管理廳,以自治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投資和自治區級資金及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相關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職能轉變。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係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按照國家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係,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並整合。

(十五)完成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本部門2021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機關本級

(二)西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

(三)西藏自治區林木科學研究院

部門內設機構3個其中局機關,包括13;區林規院,包括 10個處室;林科院,包括 6個處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2021年度預算明細表

(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門預算數據分析

 

    一、2021年部門收支總表的說明

2021年收支總預算11596.17萬元。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節能環保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度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2021年部門收入預算11596.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596.17 萬元,占 100 %。包括林業和草原局機關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980.46萬元,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06.34萬元,林木科學研究院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09.37萬元。

    三、2021年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2021年支出預算 11596.17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181.62萬元,占總預算的44.68%;項目支出6414.55萬元,占總預算的55.32%;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1596.17萬元。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596.1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1.4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92.4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65萬元、農林水支出10116.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1.09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596.17萬元,比2020 年預算數10736.21萬元增加859.96萬元,上升8.01%。主要原因:2021年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預算項目數及項目資金較2020年有所增加。其中:局機關新增項目主要包括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十四五”發展規劃項目、《西藏自治區“十四五”時期林草生態保護修複規劃》項目以及西藏自治區“兩公園一掛牌”申報設立工作等,下屬事業單位新增項目包括西藏自治區林木種苗科技示範基地水渠維修項目、西藏拉薩河流域造林技術推廣與示範項目。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596.17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1.43萬元,占預算支出的4.84%;衛生健康支出292.44萬元,占預算支出的2.52%;節能環保支出265萬元,占預算支出的2.29%、農林水支出10116.21萬元,占預算支出的87.24%;住房保障支出361.09萬元,占預算支出的3.1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78.55萬元。2020年執行數532.31萬元減少53.76萬元,下降10.1%。主要是2021年我局機關人員數有所減少,因機構改革森林公安人員調至自治區公安廳,故相關人員經費有所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82.88萬元。2020年執行數84.03萬元減少1.15萬元,下降1.37%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70.11萬元;2020年執行數182.15萬元減少12.04萬元,下降6.61%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92.17萬元;2020年執行數85.83萬元增加6.34萬元,上升7.39%。因下屬事業單位有新增人員,相關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30.16萬元;2020年執行數56.03萬元減少25.87萬元,下降46.17%。

6、節能環保支出(類)天然林保護(款)其他天然林保護支出(項):210萬元。2020年執行數109.13萬元增加100.87萬元,上升92.43%。因2021年度局機關增加了森林資源管護支出——天保工程區森林管護費150萬元,其他相關項目資金有所減少。

7、節能環保支出(類)退耕還林(款)其他退耕還林支出(項):55萬元。2020年執行數78.5萬元減少23.5萬元,下降29.94%。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政運行(項):2670.11萬元。2020年執行數2952.46萬元減少282.35萬元,減少9.56%。因2021年度局機關相關人員經費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25萬元。2020年執行數240.38萬元減少15.38萬元,下降6.4%。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1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1709.55萬元。2020年執行數1438.12萬元增加271.43萬元,上升18.87%。因下屬事業單位有新增人員,人員經費有所增加,且相關項目資金也有所增加。

1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502萬元。2020年執行數360.39萬元增加141.61萬元,上升39.29%。因下屬單位林科院2021年度新增林木良種補貼項目150萬元,其他相關項目資金有所減少。

1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技術推廣與轉化(項):100萬元。2020年執行數345萬元減少245萬元,下降71.01%。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1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管理(項):590萬元。2020年執行數640萬元減少50萬元,下降7.81%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14、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1276.41萬元。2020年執行數423.41萬元增加853萬元,上升201.46%。因局機關2021年新增預算項目森林資源管護支出-—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910.2萬元。

15、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自然保護區等管理(項):1420.05萬元。2020年執行數24.62萬元增加1395.43萬元。因局機關2021年度新增了3個項目主要為:設立高黎貢山(西藏段)自然保護地前期工作經費120萬元、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支出——西藏自治區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618.05萬元、以及西藏自治區“兩公園一掛牌”申報設立工作經費360萬元。       

16、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動植物保護(項):100萬元。2020年執行數109.2萬元減少9.2萬元,下降8.42%。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數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17、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濕地保護(項):45萬元。2020年執行8.46萬元增加36.54萬元,上升4.32%。因2021年濕地保護預算資金有所增加。

1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164.94萬元。2020年執行數592.35萬元減少427.41萬元,下降72.15%。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數及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1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項):209萬元,2020年執行數272.07萬元減少63.07萬元,下降23.18%。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數及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2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信息管理(項):645.15萬元。2020年執行178.33萬元增加466.82萬元,上升261.77%。因2021年局機關-全區林草信息係統線路租賃費358.18萬元較2020年預算資金有所增加。

2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263萬元。2020年執行數739.42萬元減少476.42萬元,下降64.43%。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數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2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業業務管理(項):130萬元,2020年執行數220萬元減少90萬元,下降40.91%。因2021年度相關預算項目資金較2020年度有所減少。

2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66萬元,2020年無此科目預算項目,故相較於2020年上升100%。

2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61.09萬元。2020年執行數371.87萬元減少10.78萬元,下降2.90%。因局機關人員調出,相關人員經費有所減少。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181.6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567.38萬元,主要包括:工資性支出3009.04萬元(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478.55萬元、職業年金繳費82.88萬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60.2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30.16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4.42萬元、醫療費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48.52萬元住房公積金361.0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0.44萬元。           

公用經費614.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9.09萬元、水費24.5萬元、電費48.91萬元、郵電費17.72萬元、取暖費39.31萬元、差旅費89萬元、維修費5.56萬元、會議費19.32萬元、培訓費13.6萬元、公務接待費3.08萬元、福利費0.6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98.7萬元、工會經費60.18萬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22.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16.86 萬元,公務接待費5.18 萬元。未購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保有28輛。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20年預算經費96.57萬元增加25.47萬元,增長26.37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屬事業單位林科院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度有所增加。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我局2021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局本級以及下屬林業調查規劃研究院、林木科學研究院兩家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14.24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660.02萬元減少45.78萬元,降低6.94 %。包括辦公費9.09萬元、水費24.5萬元、電費48.91萬元、郵電費17.72萬元、取暖費39.31萬元、差旅費89萬元、維修費5.56萬元、會議費19.32萬元、培訓費13.6萬元、公務接待費3.08萬元、福利費0.6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4.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98.7萬元、工會經費60.18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及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58.18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8.18 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2月底,我局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 30 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 1 輛、執法執勤用車 1 輛、其他用車 28 輛,其他用車主要為領導幹部用車及區內出差人員配備車輛、駐村工作隊配備車輛以及林科院灌溉用的水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5 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1

(四)2021年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2021年實現財政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實行績效目標管理83個,資金11596.17萬元,在編製2021年預算時,對每個項目根據工作內容和投資規模設定了較為合理的績效評價目標,我局將繼續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照績效管理辦法的要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績效預算管理,使我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邁上新的台階,取得新的成績。

  (五)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我局2021年度無扶貧資金安排

   (六)政府債務情況。

    我局無政府債務情況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2月15日


附件下載: 區林草局部門預算公開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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