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那曲市人民政府:
納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調整已經2022年12月2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93次常務會研究,2023年1月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複同意(藏政函〔2023〕2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保護區的麵積、範圍和功能分區等情況見附件1、2。
二、請按照批準的調整方案及時組織開展勘界立標等工作。
三、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西藏自治區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納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監督,妥善處理好自然保護區管理與當地經濟建設、居民生產生活的關係,確保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高標準建設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
特此通知。
附件:1.納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調整基本情況
2.納木錯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和功能區劃圖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