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草原征占用審核
審批管理規範(暫行)》的通知
各地(市)林業和草原局:
為加強草原征占用監督管理,進一步明確審核審批內容,
規範審核審批程序,切實保護草原資源和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範〉的通知》(林草規〔2020〕2號)《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通告》(2022年12月16日)要求,我局研究製定了《西藏自治區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範(暫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西藏自治區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範
2.草原征占用項目明細表
3.草原征占用申請表
4.草原植被恢複費繳款通知單
西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1日